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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及審查流程

若公司登記地址與所申請設施(備)增設廠址位於不同縣市,該如何送件?

A:請送件至所申請設施(備)之實際營運場域之農糧署轄區分署,例如:公司登記於臺北、營運場域位於屏東,則請送件至南區分署。

330桃園縣桃園市大同路111號

轄區:基隆市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市、苗栗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

510彰化縣員林鎮和平街11號

轄區:臺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雲林縣

701臺南縣台南市東門路1段320號

轄區:嘉義縣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
970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512號

轄區:宜蘭縣、花蓮縣、台東縣

場域配置圖說是否有範例可參考?

A:可使用PowerPoint簡易繪製,以方框、線條、箭頭呈現。(範例如下圖)

場域配置圖(重製)2.jpg
  • 圖說請涵蓋以下內容:

  1. 各區域坪數(必要)

  2. 區域用途名稱,例如冷藏庫、包裝室(必要)

  3. 溫度(必要)

  4. 擬申請設施(備)之擺放位置(必要)

  5. 擬申請設施(備)之擺放場域實際照片(必要)

  6. 動線

  7. 比例尺

  8. 周邊道路

  9. 各區域實際照片

請問是否有提供專家諮詢服務,或協助邀請邀請專家訪視場域?

A:我們可協助徵詢專家協助,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透過本網站「聯絡我們」聯繫。

請問是否可提供計畫書填寫範例?

A:請參閱本網站「營運計畫範例

如何取得試驗改良場所推薦名額?

A:各試驗改良場原則每季推薦一次,至多3個單位,請申請單位逕自聯繫所屬轄區之試驗改良場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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